为规范自编讲义的编写印刷管理,保证自编讲义的编写印刷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自编教材的申报程序
1、凡我校教师根据教学需要的编写,并由学校组织印刷发行,内部使作的课程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教学参考书等统称为自编讲义。
2、对于确属没有同类正式出版可供选用的教材,教师可根据教学需要申请编写自编讲义。由编者填写《天津农学院自编讲义申请表》(附表1),经系(部)审核,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
3、教材科根据《天津农学院自编讲义申请表》填写《天津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申请表》(见附表2)报天津市新闻出版局,获得《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自编讲义的编写要求
1、编者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且讲授本门课程两年以上。
2、自编讲义的编写实行第一编者负责制,按照“文责自负”的原则,第一编者对书稿的负全责。
3、自编讲义的编写,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教学适用性,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全面准确地阐述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取材合适、深度适宜、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尽量反应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成就、新技术,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4、要以最新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突出本门课程的特点,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做到精选内容,主次分明、由浅入深、详略恰当、办求精练、通俗易懂。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时数编写。
5、书稿要按照科学的教材编写体例要求编写,绪论、正文、习题、思考题、索引、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标点、符号、公式、数据准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6、自编讲义书稿完成后认真实行审稿程序,第一编者根据审稿意见,需对书稿进行认真修改,审稿后方可交付印刷。
三、自编讲义的审稿要求
自编讲义的审稿要求参照院规划教材的审稿要求执行(见附表3)。
四、自编讲义稿酬支付办法
1、凡经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同意编写的自编讲义可支付稿酬。
2、支付稿酬的标准:
(1)新编讲义按印刷费的15%(含税)支付。
(2)再版和再次印刷的讲义按印刷费的10%(含税)支付。
(3)稿酬支付办法:稿酬原则上85%付给编者,15%付给审稿者。
五、自编讲义的印刷
1、自编讲义编写完成后,向教材科提交打印稿和电子版一份,由教材科组织有资质的印刷厂印刷,若需要校对由第一编者负责。为保证课前到书,书稿要于开课前一个月交教材科。
2、自编教材的印刷数量一般为两届学生用书量,且一次印刷总量不得超过2000册。
六、附则
1、以前文件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
1、农学院自编讲义申请表
2、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申请表
3、天津农学院自编讲义审稿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