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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2024年08月29日 11:42      浏览:

天津农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2024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开设公共选修课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公共选修课是全校性的任意选修课程,旨在丰富学生课程的多元化,满足有不同兴趣、爱好、特长学生的需求。为促进学科交叉与渗透,扩大学生知识面,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选课。理工科学生应修读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课程,文科学生应修读理工科技类课程。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开课目的与原则

第一条 通过开设公选课,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人文素养水平。

第二条 鼓励开设培养学生综合技能的公选课,相关教学单位要保证实践(实验)场地及条件,实践(实验)学时原则上不超过总课时的1/3

第三条 选课学生人数低于30人的课程,一般不予开课。艺术类课程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课

第四条 公共选修课程线下课程一般不超过1.5学分(24学时)。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可申报2学分(32学时)的选修课程。鼓励教师多开设劳动教育类课程、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美育类课程、学科竞赛类课程,可申报2学分(32学时)。线上公共选修课须在超星学习通平台自建课程,或者使用教学示范包。线上选修课课时不超过32学时,全部为1.5学分。

第五条 每学年春季学期线上选修课520前结课,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成绩

 

第三章  任课教师资格与要求

第六条 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按照教学安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公共选修课原则上须由具备较深厚的专业理论修养和一定教学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面向全校学生开设。鼓励教授开设面向全校学生的公选课。

第七条 行政人员拟开公共选修课者,需具备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须有归属教学单位,并填写《天津农学院行政教辅人员兼课审批表》,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八条 教师必须严格教学管理,不得私自更换上课时间、地点。


第四章   学生选课

第九条 学生在完成学籍注册后,方具备选课资格。选课时间原则上为每学期开学后第1周完成。

第十条 学生要严格遵守课程纪律,按时上、下课,完成课程学习。

第十一条 学生选课流程见附件1


第五章   公选课申报程序

第十二条 公选课申报在拟开课学期的前一个学期第10周进行。申报同时需提交课教师简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课程PPT(电子版)以及《天津农学院公共选修课(任选课)开课申请表》各一份(缺一不得申报),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三条 任课教师须将本人基本情况、课程简介上网,供学生选课参考。申报公选课的教师通过登陆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浏览开课信息。

第十四条 为了保证课程质量和数量,鼓励教授开设面向全校学生的公选课,并且各学院须保证开课门数。每个学院须申报不少于7门线下选修课,4门线上选修课。教师可将本学院专业课作为选修课面向其他学院学生开设(32学时/2学分),每学院不超过3门。如开课课程有特殊要求,请向教务处提前备案。


第六章  公选课管理

第十五条 公选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第9-11节课。

第十六条 各学院以及学业指导教师负责并指导学生选课,避免漏选、多选或盲目选课。

第十七条 公选课的教学检查与评教由教务处负责,对学生反映意见较大或评教效果差的教师,学校将暂停其开设公选课。

第十八条 公选课考核由任课教师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成绩。

第十九条 公选课的成绩不纳入学籍异动课程,公选课不及格,不参加重修。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选修课工作量由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2023-2026聘期绩效考核文件制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天津农学院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操作规程

2024年7月修订)


一、选课原则

1.选课前学生必须在导师或班主任指导下根据本人的学习状况和能力,决定每学期选修的课程;

2.学生未经过选课,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不及格或不通过,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3.对于所选课程人数(一般情况下,公共课/任选课需30人以上方可开班)不符合开办条件,教务处将取消该课程;

4.学生选课必须由本人操作,不得请人代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学生不得任意更改他人选课信息,发现上述情况,取消有关责任人的选课。学生必须严肃认真对待选课,一经选课不得随意更改。

5.说明:正选是学生选择正式上课的课程;补选是针对因选择了被取消课程(正选未达到开课要求)或其他原因选择其他课程而需要选择其它课程;退选是根据学生的个人意愿进行退选操作并可补选其它课程。

6.已取得学分的公选课不能重复修读,未取得学分的公共选修课可再次修读。


二、选课时间安排及选课方法

1.正选及补、退选时间以每学期教务处通知为准。

2.登录系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jwxt.tjau.edu.cn/)。用户名为该生学号,初始密码为Tjau+学号,学生首次登录系统,系统将强制学生修改密码,请按系统修改密码界面输入相关信息完成修改密码操作。特别注意:电子邮箱为必须填写,可填写个人QQ邮箱,此邮箱将作为忘记密码后自助密码重置邮件推送的邮箱。按照【我的】-->【选课】的路径点击选课,即可进入选课操作。

3.选课步骤

1)正选

参加选课之前必须参与过网上评教,并缴费注册后,方可参加选课。学生进入选课界面后,点击选课进行选课操作界面,在课表下面的选课列表中选择自己的课程,选课成功的课程将进行已选课程菜单中。在已选菜单中可以对已选择的课程进行退选操作。正选设置课程选课人数上限,选课人数不可超过选课人数上限。如学生发现想选的课程选课人数已经达到选课人数上限,可以选择未达到选课人数上限的课程

2)补、退选

没有参加正选的同学,可通过补、退选轮次进行剩余选课名额的选课。已经参加正选的同学也可以在补、退选轮次进行退课和选课操作。学生进入选课界面后,点击选课进行选课操作界面,在课表下面的选课列表中选择自己的课程,选课成功的课程将进行已选课程菜单中。在已选菜单中可以对已选择的课程进行退选操作。补、退选设置课程选课人数上限,选课人数不可超过选课人数上限。如学生发现要选的课程选课人数已经达到选课人数上限,可以选择未达到选课人数上限的课程。

4.选课结果

当选课结束后,学生可在【我的】-->【选课】的路径点击我的课表,查看自己所有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其中包括所选课的公选课。如发现课表中有红色的部分,证明该课程上课时间存在冲突,可联系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进行课程调整。


三、相关说明

1.线下公共选修课的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第9-11节。

2.学生的一切活动安排要优先考虑学校的整体教学安排。

3.本操作规程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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