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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2017年08月28日 09:31      浏览: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完整版)

 

  八项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八项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简化版)

 

  八项权利

  (1)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的文件,接受培训; 

  (2)参加党的政策会议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批评和检举; 

  (5)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申辩和辩护; 

  (7)允许保留不同意见; 

  (8)向上级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八项义务

  (1)认真学习理论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4)坚决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纪法规;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6)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8)在国家和人民受到危害的紧要关头,勇于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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